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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学生公寓火灾成因及措施

来源: 作者: 2016-06-06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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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院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1、经济飞速发展,基础建设惰慢而行。院校大多有着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建校初期大部分院校校址都选在城郊结合部。其供水管网系统等基础设施是按照当时办学规模、发展规划及国民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来设计和建设的。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教育、科研在人们生活中受重视程度日益提高,院校逐步成为当地文化、政治和服务行业的中心之一。然而令人可惜的是市政建设的发展,尤其是供水管网的建设远远赶不上教育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供水量不足与用水需求量迅速增加的矛盾使得整个供水管网的压力下降,校园内有的消火栓射水的距离远远达不到灭火时的要求,更有甚者仅深夜有水,白天根本无水。

  2、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心不强,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之规定“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但在实际中,由于各院校行政级别高,消防责任人分管项目多,管理工作繁重,消防工作未得到高度重视,往往忽视消防安全。对于存在的火灾隐患,常常因主管领导没有认真对待,迟迟得不到整改。大量事实表明,尽管院校火灾事故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许多院校及其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没有树立起来,防火责任制没有真正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相当多的院校及其附属单位片面追求教学成绩和经济效益,侥幸心理严重,忽视消防安全管理,结果酿成了大火一发不可收拾,损失惨重。

  3、消防安全工作一手硬一手软,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差。大多数院校的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虽然都把防火安全工作放在公寓管理的首要位置来抓,但主要都是抓硬件设施建设,对软件建设未予以足够的重视。而院校对学生开设消防安全课程的寥寥无几,学生普遍缺乏基本的灭火技能和安全自救知识,有的学生对常见灭火器的种类及使用方法一问三不知。有的院校学生公寓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临时工承担,人员流动性大,上岗前基本未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或其认可的消防安全培训,发生火灾时自身难保,更谈不上指挥、引导学生疏散或救火;有的临时工视生命如土,为了节省开支,在楼内烧水做饭,本身就成为火灾隐患。有的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在公寓内擅自使用电磁炉、电热水器等大功率发热电器、晚上熄灯后使用电热毯、蜡烛照明、使用酒精炉、吸烟后乱丢烟头、焚烧杂物等也使得学生公寓险象环生。

  4、电力配备落后,电力设施老化严重。经济迅速增长与基础建设滞后的矛盾同样也反映在学生公寓电力设施的管理中。据了解自2000年以来,全国学校(含幼儿园)共发生火灾3700余起,全国学校平均每天发生火灾2。3起,共造成44人死亡,7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200余万元,给学校、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和物质损失。我国院校中有一大批学生公寓的使用年限均在10年以上,这些建筑的电力设施是按建成年代当时的人民生活水平和用电状况来设计和配备的。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几年来学生公寓中的家用电器数量明显增多,电扇、电视机、电热毯、电热水器、计算机、手机等使用率频频上升,电力扩容建设跟不上,电线和电力设备常常处于严重超负荷运行状态,进一步加快了电线和电力设备的老化速度,大大超过其当初的设计承受能力,发生电器火灾的可能性便大大增加。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学生往往不注意用电安全,有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易造成短路而引发火灾。

  5、学生公寓人员密集,安全通道少。各院校在学生公寓管理上也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安全疏散问题突出,一些学校为了便于男女生公寓管理,将公寓楼一分为二,在男女生公寓之间设置铁栅栏、石膏板的分隔物,人为破坏了原有安全疏散体系;有些学校出于防盗考虑,将公寓大部分安全出口锁闭,钥匙由公寓管理员统一管理,留有一两个出口用于日常进出,使“安全出口”名存实亡。这样的公寓一旦发生火灾,学生无法得到及时疏散,除了易造成火灾伤亡外,还可能引发踩踏等事故。

  二、做好院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1、学校领导必须重视消防工作,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院校的各级领导应从保持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认识做好学校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防范意识,普遍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在日常管理中,要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将消防工作纳入到对单位、个人的整体考评中,实行火灾责任“一票否决”制,从而促进学校的各级管理者真正重视起消防工作。同时,院校要注重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不同部位的火灾特点和致灾因素制定合理的防火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随时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院校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义务或专业的消防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扑救火灾的任务,从而提高院校的火灾自防自救的能力。

  2、加强消防设施等硬件建设。对于部分院校消防设施陈旧、水电设施老化等现象较为严重,而近期内又不可能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全部解决的现状,各院校应在查明家底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改造。那些经费来源渠道相对较少的院校,当前应通过自查、互查等形式首先解决房屋电源线明线敷设、电线老化等火灾隐患问题;对经费相对较宽裕的学校来讲,应分步骤尽快采取电力扩容、更换已老化电线等措施减少火灾隐患,应投入资金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消防供水网,扩容增压,已破损或超过年限的消防设施器材,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50016-2006)的要求,按照120m的间隔增设室外消火栓和加压泵房以提高供水压力,并定期组织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有条件的院校还可以在木结构建筑等火灾易发部位安装烟感自动报警系统,建立校园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网络。总之通过加强消防设施硬件建设,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管理与教育相结合,全面做好公寓的防火工作做好公寓消防工作,重在管理。学生公寓应当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定公寓消防管理制度,对管理人员要进行专门培训,组织其每日按时进行防火巡查,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随时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应当不定期的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对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私自使用明火、乱扔烟头等行为进行纠正、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巡查人员不足时,院校要创新思路,可向学生提高部分消防巡查的勤工俭学岗位,并对其进行上岗前培训,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巡查的效果,还可以起到“以点带面”的教育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院校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关于“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的要求,结合新生进校后的军训活动,定期对向广大师生学生开设专题消防知识课。并依靠共青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学生社团等组织,经常性地利用内部的有线电视、广播、板(墙)、固定宣传栏、消防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把消防常识、消防技能、消防科学和消防文化融入到具体的活动中去,让院校师生通过参与活动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了解消防常识,学习消防知识,培养消防技能和认识消防文化。

总之,院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任重道远。为此院校各级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大对火灾隐患整改的力度。加大消防基础施建设投入,完善各类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完整好用。加强对学生公寓等重点部位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和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提高院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的效果,为院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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