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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国动办 作者:市国动办 2024-01-26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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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3月8日至4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国动办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7月26日向市国动办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国动办领导班子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7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办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反馈意见,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要求。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工作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统筹和督查。7次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9月28日,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并逐条提出整改措施。班子及班子成员作了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及时制定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整改责任。一是坚持“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研究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建立了反馈问题整改台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限,并针对巡察组反馈我办3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制定了70条整改措施。二是落实整改领导小组的监督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收集、整理、报送整改资料,搞好整改问题销号。三是落实各组具体整改责任,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具体问题的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有人管、有人抓、有人改。

(三)强化监督检查。每月召开一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组整改情况,分析研究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难题,对整改进度慢的组室提出批评,限期改正。每周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督促提醒各组按整改进度加快推进。每日各组将已完成的反馈问题整改形成整改报告报责任领导审核签字,并及时更新巡察反馈问题作战图整改进度。

(四)整改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26个,需进一步整改7个,需要长期整改1个。通过扎实的整改工作,一是体制改革更加深入。针对改革过渡期实际,组建6个专项工作组有效承接省国动办9处1办4中心的业务工作,积极开展了军事潜力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分析报告》,积极对接乐山军分区动员处,于8月下旬开展对部分区县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二是疏散基地建设有序推进,新增了大佛景区、峨眉山景区两个疏散基地。三是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对《主任办公会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进行修订完善,使其更合规、更合理,实用性、操作性更强,新增《乐山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督办制度》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传达学习有漏项。对党的二十届二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和市委八届多次全会以及2022年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未进行传达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了漏学文件,对2020年10月至2023年3月期间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照办公会学习记录和收文登记查找了漏学文件。二是制定了补学计划,于2023年9月14日按照补学计划对漏学内容进行了补学。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建组织工作室、宣传工作室、纪检工作室分别对接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委工作,确保重要学习内容不漏项。

2.关于“研究贯彻不到位。对省委、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乐山市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等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以书面形式进行传达学习,未研究提出贯彻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3月1日、3月31日召开支部委员会和组织生活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章并研究了贯彻意见。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制定《乐山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督办制度》。2023年11月17日,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再次研究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措施:1.严格落实人防工程“应建必建”要求,抓人防工程建设,建好我市“地下长城”,切实筑牢安全屏障;2.加快推进军地联合地下指挥所建设,建好乐山信息化作战指挥中心;3.抓好人防通信指挥训练,切实提高遂行任务的能力;4.加强机关法治建设,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5.加强疏散基地建设,提升战时转移疏散群众的能力;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各工作组召开了组(科)务会,结合本组工作研究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措施,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国动办落地落实。

3.关于“安全风险研究排查不全面。2020年7月至本次巡察,主任办公会仅对办公区域安全进行过研究,未针对全市人民防空安全风险进行系统性研究和排查。”问题。

整改情况:市国动办组建了“安全工作室”,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各工作组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11月7日,17次主任办公会上进行安全形势分析,对安全工作进行部署。2023年9月10日至29日,各工作组对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全面消除了安全风险。

4.关于“研究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到位。2020年、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未专题审议,未见行文审签和发文登记。”问题。

整改情况:专门成立了纪检工作室,全面负责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排查各类风险点,开展专项治理等工作的开展。10月13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2023年四季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各组(室)对标对表抓好落实,纪检工作室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地落实,持续向好。

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调整不及时,班子成员、2个业务科室、下属指挥保障中心无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存在干部岗位变化未及时调整廉政风险点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各组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和各岗位实际,梳理了廉政风险点,完善了防范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廉政责任,筑牢拒腐防变底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6.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未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未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结合2023年9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一次谈心谈话。

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2020年以来,市人防办2人受到党纪处分、2人受到组织处理,纪检监察组未督促、协助市人防办领导班子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6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嘉州监狱开展了警示教育,11月17日,在纪检组的指导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警示教育。通过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使用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8.关于“推动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够有力。《乐山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宣传和执行不到位,群众多次向“心连心”热线反映人防车位违规租售问题,巡察抽查发现个别楼盘人防车位存在开发商违规标识售卖、超长期限租赁等乱象;对群众多次反映的老公园人防地下通道重新开放使用诉求,主动汇报争取协调不够,至本次巡察仍未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企业的宣传,起草制作《乐山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明确人防工程管理责任,宣传普及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管理规定要求。二是指定专人监督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暂行办法》发布,扩大市民对人防工程使用认识的知晓度。三是拟制印发乐山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规范人防车位租赁行为的提醒函》,进一步规范人防车位租赁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利权益。四是加强对老旧人防工程的管理,建立台账,积极协调乐山机关事务管理局、乐山文投公司等单位,整合资源,发挥老旧人防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9.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谨。部分干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心得体会大量内容摘抄网络资料;干部选任重要材料填写不仔细、把关不严格,存在多次多处错漏;行政审批审核不严,被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学习规则》和《测评细则》要求开展中心组学习,中心组要检查核实心得体会的真实性,对摘抄网络、盗用他人资料的要严肃批评,并责令重写。二是规范干部管理,对三名同志任职期问题进行纠正,重新印发按期结束任职试用期的通知;由人事工作分管领导对主要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依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重新规范了2020年以来的干部任用文书档案袋和干部个人考察材料袋。三是针对因行政审批审核不严而被通报的情况,2023年9月12日,由行政审批组会同纪检工作室对对两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行政审批意识,做到应批尽批、应收尽收、应建必建。

10.关于“制度规定不统一。主任办公会规定2万元以上大额经费支出需上会议定,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上会金额标准为5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各工作组对起草的文件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有制度规定不统一的情况;对巡察组反馈“主任办公会规定2万元以上大额经费支出需上会议定,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上会金额标准为5万元”的问题进行了核实,2019年6月5日,已下发《关于印发〈乐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办公会制度〉等9项制度的通知》将财务管理制度上会标准调整为2万元。

11.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差距。无政策依据增设备用通讯网络专线,且市级信息主管部门明确提出“高带宽理由不充分”“2022年应降低带宽”的审核意见,至本次巡察仍未对该专线带宽作调整,已累计耗资21.6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8月1日,经12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从9月起取消备用通讯网络专线。

12.关于“公车管理不严格。未按本单位制度要求统一定点洗车;未按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台账;洗车费报销真实性存疑,原始清单存在多处明显涂改痕迹,定额发票报销2.09万元洗车费未附清单,存在虚报冒领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体研究确定洗车场所,2023年8月24日,第14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了定点洗车场;二是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建立了公车使用管理台账。三是核查洗车经费报销情况,结合洗车场提供的洗车服务记录,未发现驾驶员虚报冒领洗车费用的现象;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办领导对驾驶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落实职工经费报销程序,规范填写费用报销凭证,细化票据和洗车清单等报销佐证资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要求,认真仔细填写报销凭证,严防公车运行使用过程中的廉政问题。四是健全安全教育制度,2023年9月14日12月5日两次组织驾驶员开展了行车安全教育,强化公车运行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1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现有39台空调、40台国产电脑、13台打印机、35个沙发未及时入账,资产系统中现有6辆公车未按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及时销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40台国产电脑、13台打印机、35个沙发、39台空调已按程序完成入账工作;1台车辆已下账,剩余5台车辆已进入车辆下账程序。

14.关于“重要会议无手写原始记录,采用电子文件和会议录音的方式进行会议记录,但会议录音大量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立行立改,从2023年第4次办公会,11次行政审批核查会采取手写记录。

15.关于“个别记录不完整、不真实”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6日,办领导对负责记录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教训,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并对接替会议保障服务的人员提出工作要求,注意工作要实事求是,提升办文办会质量,杜绝再出现会议记录不实等类似情况的发生。

16.关于“议事决策规则不完善。未将审计、巡视巡察和督查检查等重要内容列入议事决策事项”问题。

整改情况:已修改完善了主任办公会制度,将审计、巡视巡察和督查检查等重要内容列入议事决策事项,在主任办公会上学习、研究、决策。

17.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主任办公会审议干部问责、年度考核等重要议题时,存在“一把手”直接定调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从巡察反馈意见后,已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并修改完善主任办公会制度,将一把手末位发言在制度中予以明确。

18.关于“领导班子分工不严谨。现行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无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9月5日,已向市委组织部报告班子分工情况,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工作分工到副主任;9月12日,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同意我办分工方案。

19.关于“谋划推进不够有力。部分年度未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已计划的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2020年提出的“铸盾”党建品牌和模范机关建设未按计划开展;对党员发展规划不够重视,近10年未发展新党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完善2023年度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加强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半年、年度工作总结之中。二是2023年9月已将1名新进人员纳入党员发展对象。三是10月13日,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了“共产党员先锋岗”人员名单,2023年10月16日制作了“共产党员先锋岗”牌子。四是2023年11月17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颁发了“共产党员先锋岗”牌子。

20.关于“党支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设立党小组但长期无活动;党费支出13笔共计5937.6元未经集体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5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巡察组反馈涉及党建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会议要求党建工作室要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加强党支部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党小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小组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各党小组已从6月开始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二是2023年9月25日,对五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他们加强党费收支使用相关规定的学习,避免因政策规定不熟悉造成工作失误。2023年10月13日,我办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要求大家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从即日起,凡是党费使用,必须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审议并按程序审批方可办理支付。

21.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党员相互批评不到位,存在以表扬代替批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月23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会前明确提出“不许当老好人,不许以表扬代替批评”要求,会上开展批评有辣味,真刀真枪,杜绝了以表扬代替批评、以建议代替批评、以希望代替批评的情况,解决了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2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存在试用期管理不规范、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未进行任职谈话、未严格落实“双签字”制度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熟悉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回避制度、“双签字”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对三名新任职的同志进行任职谈话。

23.关于“轮岗交流不到位。从事财务和机要保密工作的2名同志长达10余年未轮岗交流。”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市国动办过渡期内设机构设置方案》,11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对在同一工作岗位满3年以上的同志进行岗位调整。

24.关于“专业能力培训不到位。3年来全市人防系统未统一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指挥通信等专业能力培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8日下午,组织全市国动办开展了人防组织指挥培训。二是2023年12月6日组织开展1次工程建设管理培训。三是建立干部管理教育长效机制,拟制了《乐山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不断加强干部的管理,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提升干部的能力素质。

25.关于“对党员干部政治教育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不如实向巡察组提供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5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巡察整改方案中涉及党建问题的整改措施,加强干部的政治教育,并在之后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科务会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切实提高全办的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二是10月7日支委会上学习了《党章》和《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会议要求每名党员干部要做到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之后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科务会上进行了党纪党规相关内容的学习,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三是对不如实反映问题的两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问题的危害性、严重性,提高了认识,坚定了对党忠诚的信念。

26.上一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反映的“深入区市县监督指导未常态化”问题整改不到位和“虚假报销差旅费”问题仍有发。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区县开展调研,2023年10月25日到峨眉山市国动办调研,面对面解决人防工程区域内汽车停车位电动汽车充电桩设置、人防区域内汽车停车位的租赁和人防工程建设等实际问题;围绕人防工程管理使用责任区分,人防工程隐蔽验收、竣工验收和人防工程建设推进缓慢等问题,分别于11月下旬、12月中旬到夹江县国动办、犍为县国动办开展实地调研,并形成《新时代如何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使用调研报告》。二是核查差旅费报销情况,2020年11月4日,二名同志休假期间,因机动指挥训练人员公务出差,人手不足,故将正在休假的二名同志通知回单位参加训练,并报销了差旅费,不存在虚假报销的问题。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紧盯整改重点,深入抓好抓实整改,着力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坚持好、落实好、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

(二)强化发展意识。加强学习,不断强化国防动员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党性观念、进取精神、发展意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国防动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国防动员防工作,全力构筑建全起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布局合理的防护工程体系、灵敏可靠的通信警报体系、精干过硬的专业队伍体系、保障有力的人口疏散体系,堪当堪能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使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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