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良瑞(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科技与质量司司长)
很多人都知道,“嫦娥二号工程”和“嫦娥三号工程”曾经分别获得我国2012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201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但可能不知道,他们在获国家科技奖之前,均获得另一个奖项:国防科技奖。
国防科技奖作为国家科技奖励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9年设立以来,历经多次改革调整,在引导和激励国防科技自主创新、鼓励基础前沿研究方面做出了许多探索,助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列入。如何“做好科技成果转化这篇大文章”,是当前国防科技奖励制度改革需要关注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国防科技奖优化奖励结构,提升国防技术发明奖获奖比例,引导企事业单位聚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武器装备重点工程,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推动我国国防科技工业自主知识产权十余年快速增长,2006年至2016年发明专利申请平均增长率高达32.4%。同时,通过国防科技奖励,遴选出水平高、军民两用性强的项目,并通过军用技术推广等科研计划和国防科技报告服务等渠道,实现在军工单位间和军民双向交流转化,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1999年以来,国防科技奖遴选和奖励了4105项军民通用技术项目,占全部获奖项目的35.4%,并促进了这些项目的军转民用。
同时,国防科技奖励制度改革还增加民口单位、军队专家担任评审委员的比例;提高军民两用技术评价权重;鼓励发展社会效益高、经济效益好的军民两用技术,单独设置材料与先进制造专业评审委员会;推动军民通用的关键基础技术的发展,单独设立共建高校专业组,调动地方共建高校参与国防建设的积极性。
这些变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国防科技创新,促进军民双向交流转化,提高全社会军民融合的积极性。截至2017年,1.2万余项国防科技成果获国防科技进步奖,340余项获国防技术发明奖,其中军民通用技术项目超过三分之一。
从另一方面讲,国防科技发明专利申请快速增长,自主创新和军民融合不断深入,但国防科技的民用转化仍显不足。
2018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联合印发《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此次改革坚持“服务国防、激励自主创新、突出导向作用、强化公平公正”等基本原则,在加大基础和前沿科技成果奖励力度,完善评价体系,激励国防科研工作者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基础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的同时,继续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如何促进国防科技成果向民用转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全社会应该关注的,也是国防科技奖励制度不断改革完善过程中始终要坚持的方向。《光明日报》( 2018年08月30日 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