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以色列建国之前,即有犹太人民防小组,该组织在1948年5月中旬开始的第一次中东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一次中东战争结束后,以对各民防组织机构进行整顿及合并,组建了民防司令部。1992年,以取消民防司令部,成立后方(国土)司令部。
一、组织指挥体制
以民防工作由后方司令部统一指挥。后方司令部同国防部紧急状态委员会、内政部消防旅、卫生部急救中心、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及国防军有关单位等协调合作,共同实施平时的民防教育与演练、战时的后方民防与急救及国内外的抗震救灾等工作。
后方司令部下设作战行动、后勤、通信、医疗、条令发展、行政与人事、人民保护、自身人员保护及财政预算等处室,下辖7个军分区和7个旅的驻军(多为预备役部队)。另有情报信息单位、民防指导与民事关心分部。
二、人员配备
后方司令部下辖1支全国性救援部队、1个全国救援学校及1个支援中心。全国救援部队和各分区设急救营、安全治安营、防核生化营、观察通信连、医疗分队、预警系统及军民消防分队等。除专业队伍外,还有1支民防志愿人员队伍分布在农业、卫生、教育、财政、国防、内政、基建和环保等部及各地方行政单位。
三、民防立法
1956年以色列颁布民防法,规定一切年满17岁的犹太公民均可应征加入民防组织,其他少数民族公民和居住在以色列的外国人如果品行端正,亦可志愿加入民防部队。
四、教育与训练
救援学校为后方司令部的训练中心,负责新兵培训、基层军官深造、预备役官兵与部队的民防集中训练等。日常训练分基层部队训练和群众性民防训练。基层部队训练侧重保障救援部队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使之在紧急关头能迅速出动(第一批部队出动规定时间为半小时);群众性民防训练侧重同地方各单位的协调与合作,分地区和项目开展民防演练。各种阶段性训练项目有4个,包括备战、即刻反应、全面应付和修复工作等。其中备战项目包括各单位日常训练、技术改进、和民众宣传等;即刻反应包括紧急部队出动及人员征用、初步救援、危险品处理、消防、民众心理指导、事件初步评估及警察巡逻与维护治安等;全面应付包括地方当局援助、医护卫生处理、居民重新安置、志愿人员参与、信息传递及与外国支援合作等;修复工作包括政府援助、地方当局接管、损毁房屋处理、无家可归者安置、基础设施的修复、重要工业重新运转、参加民防各部队休整及正常生活的恢复等。各训练项目的总体目标是教育、指导有关人员适应民防工作的需要,使后方司令部下属各单位能胜任战时及突发事件中的民防工作。
五、通信警报系统
后方司令部设有通信处,中央与军分区设预警系统。所用警报器包括汽笛、电子与电动警报器及手动警报与警笛器材等。为使民众及时了解形势,中央和军分区均设有民防信息中心,战时或遇突发事件,以国防军紧急公布消息,紧急状态委员会动用各种新闻媒介加以通告。同时,中央与地方新闻媒介还大力协调合作,及时播放专家、记者的看法、评论及官方的解释与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