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提升人民防空建筑工程品质,乐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起草了《乐山市优质人防工程评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需要,现广泛征求人防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2021年7月15日前,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话及传真:0833-2102268
2.邮箱:610965192@qq.com
3.现场及信函: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尖子山巷236号乐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305室邮编614000(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优质人防工程”)
附件:《乐山市优质人防工程评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乐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