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人防系统“三大执纪监督行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意见》,结合我市人防系统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指示要求及省、市纪委监委领导批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监委、省人防办部署安排,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聚焦全市人防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和彭宇行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镜鉴,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持续压紧压实全市人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参与、全面排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问责,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持续净化全省人防系统政治生态工作中,在推动四川人民防空事业发展“2510”战略深入实施中做出乐山人防应有贡献。
二、重点任务
重点聚焦全市人防系统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事项、重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行业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的自查自纠。一查主体责任落实,看市本级、县级人防机构领导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是否有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巡视巡察、执法检查、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有敷衍应付、不认真整改等问题。二查政策法规执行,看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是否出台与上位法相悖的文件,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违规减免缓、跑冒滴漏、平调挪用等问题。三查行政审批环节,看全市人防系统在行政审批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工作人员是否有吃拿卡要、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问题。四查重大工程建设,看全市人防系统工作人员在人防工程审批、建设、拆除、改造、使用、招投标和验收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五查政府采购项目,看全市人防系统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使用、招投标和验收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六查行业市场监管,看全市人防系统工作人员在人防企业资质审批、市场准入、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服务企业、服务市场、行业监管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1月30日前)
1.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市人防办成立深入推进全省人防系统“三大执纪监督行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人防办主任黄东升任组长,市人防办副主任罗声群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志军为副组长,综合科、指通科、工程科、信息保障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其主要职责是: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梳理汇总全市人防系统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协调组织相关科室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各县(市、区)人防办负责人牵头负责本单位“三大执纪监督行动”,固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乐山市人防系统“三大执纪监督行动”联络信息表》须于12月6日前通过党政网报送市人防办。
2.加强宣传动员,接受社会监督。市人防办要在办公区显著位置设置举报和意见箱,公布举报电子邮箱(791826637@qq.com)和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833-2176170,手机18113977883;市人防办党支部纪检委员0833-2120370,手机13679625111),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市、区)人防办要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好动员宣传工作,丰富接受监督方式,确保“三大执纪监督行动”高质量推进。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2月1日一2020年1月15日)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人防系统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从严管党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部门:综合科,各县(市、区)人防办
二是自查自纠方法。按照先易后难、逐个突破、务求实效的原则,各科、中心,各县(市、区)人防办具体工作经办人员要对照“六个清理自查”内容,主动认领各自查自纠项目,逐条逐项梳理2017年以来相关工作,整理工作资料和佐证材料,复原相关工作真实情况,查摆问题不足,并完成相关问题清单的初步填报工作。
六个清理自查”具体内容:
1.清理自查履行主体责任。一是认真清理市人防办、各区市县人防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情况。二是认真清理全市人防系统“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问题,重点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党组织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议有无临时动议事项,有无尚未形成共识的事项上会讨论研究的情况等。三是认真清理2017年以来整改落实不力问题,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执法稽查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筛查”,对办理不到位的重新处置、限期整改。责任部门:综合科,各县(市、区)人防办
2.清理自查人防政策规章。集中清理政府或部门出台的与上位法相悖的文件,对与人防法律法规相悖的文件,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配合省办修订完善《四川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四川省人防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四川省人防办机关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自查《四川省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规定》执行落实情况。责任部门:综合科、工程科、指通科,各县(市、区)人防办
3.清理自查人防行政审批事项。一是纠正人防办行政审批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推进人防综合行政审批改革,健全内部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改变多头审批、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乱象。二是纠正人防行政审批不规范的问题。实现省、市、县三级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件类型、受理要求、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办结时限、结果样本统一,规范行使人防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三是纠正人防行政审批不透明的问题。落实省政府行政审批改革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人防重点项目报建审批。牵头部门:工程科,各县(市、区)人防办
4.清理自查人防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纠正预防腐败制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重点在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项目审批、工程招标等环节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全省人防易地建设费征管用审计整改要求,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纠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深化“阳光工程”创建活动,在重大人防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的同时,制定上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有效防范和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牵头部门:工程科,各县(市、区)人防办
5.清理自查人防政府采购项目。全面清查人防政府采购项目,切实纠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缺失问题,加强重点环节跟踪监督,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针对招投标、采购、财务开支等高风险领域,实行经费开支、采购招投标等事项联合预审、部门审核把关和会议集体审查。牵头部门:综合科,各县(市、区)人防办
6.清理自查人防市场环境。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服务对象意见、收集信访举报等方式,查处人防部门和工作人员在人防工程设计、监理企业资质审批、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等工作中是否存在直接干预市场、控制企业、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部门:综合科、工程科,各县(市、区)人防办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市本级自查自纠检查工作,以科室为单位成立清查工作检查小组,在“六个清理自查”具体内容涉及到的工作人员自纠自查基础上,对本科室责任范围内的清理自查与问题清单填报情况进行再检查,确保清理自查不漏项,查摆问题不避重就轻,保证清理自查全面真实反应工作全貌。各县(市、区)人防办负责人要对本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负责,认真检查确认清理自查工作是否符合工作实际,是否存在以点概面、以偏概全的情况,问题清单须于2019年12月25日前报送市人防办。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0年1月16日-2020年4月15日)
一是市人防办、各县(市、区)人防办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查摆问题,全面剖析原因,各自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根据问题清单,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制度等方面认真剖析根源,形成专题报告(附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对省、市人防政策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要专项报告。
二是市人防办组建督查工作组,对各县(市、区)人防办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按照全省“三大执纪监督行动”工作安排部署,全市人防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巩固前期清理自查工作,迎接省人防办的督导检查。
(四)整改提高阶段(2020年4月16日-)
1.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深入查摆我市人防系统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倾向性问题,全面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
2.推动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梳理规范市县两级各类规章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等内部监督机制,坚决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决策等问题,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3.组织开展“回头看”和现场推进会。持续深化治理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治理查处的间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适时召开深入推进全市人防系统“三大执纪监督行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推进会,学习推广我省治理成果和有效做法,进一步推进我市人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科、中心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工作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自查自纠,从严从实提出针对性强、实实在在的整改措施。领导班子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注重提炼经验做法,注意优化工作方法,带领干部职工扎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要加强沟通联系,定期互通彼此清理自查进展,从抓具体落实层面,保障“三大执纪监督行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工作有序全面推进。
(二)紧盯问题,深挖细查。坚持“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贯穿始终。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见项目见资金,既排查面上问题,又查找深层次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作用,将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三)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根据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影响范围,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的,对拖延推诿、敷衍应付的,对顶风违纪、阳奉阴违的,对上报情况和填报表格不实的,要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1.XX单位2017年以来履行“两个责任”问题清单
2.XX单位2017年以来信访问题线索清单
3.XX单位2017年以来监督执纪问责清单
4.XX单位2017年以来人防建设清单(含工程
建设、易地建设费征收、信息化建设清单)
5.XX单位2017年以来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问
题清单
6.XX单位2017年以来审计检查整改不到位问
题清单
7.乐山市人防系统“三大执纪监督行动”联络信息表
(单位)2017年以来履行“两个责任”问题清单
类别 |
内容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领导班子集体责任落实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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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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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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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
监督检查、日常落实、问题查处、制度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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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
日常运用及制度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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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 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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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
说明:1.突出主要问题、重点问题;
2.2019年12月25日前,各区市县人防办将加盖公章的问题清单报送至市人防办。
附件2
(单位)2017年以来信访问题线索清单
年度 |
受理情况 |
人防办自查情况 |
被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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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人防办自己受理的数量 |
信访部门转办数量 |
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数量 |
已办结数量 |
正在办理数量 |
待处置数量 |
约谈函询人数 |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人/次 |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人/次 |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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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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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
说明:1.2019年12月25日前,各县(市、区)人防将问题线索清单加盖公章后报市人防办,由市人防办综合科汇总统计;
2.2019年12月31日前,市人防办将市本级问题清单与各县(市、区)人防办问题线索清单汇总表一并报省办。
附件3
(单位)2017年以来监督执纪问责清单
年度 |
组织处理情况 |
党纪处分情况 |
政纪处分情况 |
刑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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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次 |
县处级干部人/次 |
科级干部人/次 |
其他干部职工人/次 |
总人/次 |
县处级干部人/次 |
科级干部人/次 |
其他干部职工人/次 |
总人/次 |
县处级干部人/次 |
科级干部人/次 |
其他干部职工人/次 |
总人/次 |
县处级干部人/次 |
科级干部人/次 |
其他干部职工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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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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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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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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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2019年12月25日前,各县(市、区)人防将监督执纪问责清单加盖公章后报市人防办,由综合科汇总统计;
2.2019年12月31日前,市人防办将市本级监督执纪问责清单、各县(市、区)人防办监督执纪问责清单汇总表分别报省办。
附件4-1
(单位)2017年以来人防项目建设清单
年度 |
防空地下室审批情况 |
易地建设审批征收情况 |
人防工程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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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规划许可审批民用建筑的地上建筑面价(万m2) |
审批建设防空地下室项目的地上建筑面积(万m2) |
审批防空地下室面积(万m2) |
审批易地建设费情况 |
审批依法免征易地建设费情况 |
执法补缴(追缴)易地建设费金额(万元) |
防空地下室竣工面积 |
单建人防工程竣工面积 |
兼顾人防工程竣工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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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量 |
易地建设面价(万m2) |
金额(万元) |
到账(%) |
项目数量 |
易地建设面价(万m2)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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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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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 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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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
说明:1.统计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019年12月25日前,各县(市、区)人防建设清单加盖公章后报市人防办,由工程科汇总统计;
3.2019年12月31日前,市人防办将市本级建设清单、各县(市、区)人防办建设清单汇总表分别报省办。
附件4-2-1
(单位)2017年以来人防部门自建项目清单
年度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面积(m2) |
可研批复文号 |
投资(万元) |
勘察单位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防护生产安装单位 |
审批时间 |
竣工时间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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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 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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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
说明:1.统计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019年12月25日前,各县(市、区)人防办自建项目清单加盖公章后报市人防办,由工程科汇总统计;
3.2019年12月31日前,市人防办将市本级自建项目清单、各县(市、区)人防办自建项目清单汇总表分别报省办;
4.统计人防部门2017年1月1日以来竣工和新建项目。
附件4-2-2
(单位)2017年以来防空地下室项目清单
年度 |
序号 |
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地面建筑面积(m2) |
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m2) |
抗力等级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防护生产安装单位 |
审批时间 |
竣工时间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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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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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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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 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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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
说明:1.统计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019年12月25日前,各县(市、区)人防办防空地下室项目清单加盖公章后报市人防办,由工程科汇总统计;
3.2019年12月31日前,市人防办将市本级防空地下室项目清单、各县(市、区)人防办防空地下室项目清单汇总表分别报
省办;
4.统计人防部门2017年1月1日以来竣工和审批项目。
附件4-3
(单位)2017年以来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清单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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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年终结转情况 |
票据情况 |
结建审批 |
易地建设费审批 |
易地建设费征收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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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类别 |
收费标准 |
征收方式 |
领用 |
使用 |
作废 |
件数 |
数量(面积) |
执行文件 |
件数 |
金额 |
免、减、缓情况 |
件数 |
总金额 |
留存本级财政资金 |
上缴省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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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 |
地方规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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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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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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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
说明:1.统计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填报要求请咨询省办财务处吴月华(028-85450448)
2.2019年12月25日前,各县(市、区)人防办易地建设费清单加盖公章后报市人防办,由财务室汇总统计;
3.2019年12月31日前,市人防办将市本级易地建设费清单、各县(市、区)人防办易地建设费清单汇总表分别报省办。
附件4-4
(单位)2017年以来人防信息系统建设清单
年度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 |
立项批复文号 |
可研批复文号 |
设计单位 |
招标方式 |
实际投资 |
承建单位 |
建设时间 |
投入使用时间 |
目前状态 |
车辆型号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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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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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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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 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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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
说明:1.统计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填报要求请咨询省办指通处费漫莉(028-85458027)
2.2019年12月25日前,各县(市、区)人防办人防信息系统清单加盖公章后报市人防办,由指通科汇总统计;
3.2019年12月31日前,市人防办将市本级人防信息建设清单、各县(市、区)人防办人防信息系统清单汇总表分别报省办。
附件5
(单位)2017年以来巡视巡查整改不到位问题清单
序号 |
起止时间 |
巡视巡查部门 |
巡视巡查内容 |
反馈问题数量 |
未整改到位问题数量 |
未整改到位问题具体内容 |
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原因 |
因巡视巡查处理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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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 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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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
说明:1.2019年12月25日前,各县(市、区)人防办巡视巡查整改不到位问题清单加盖公章后报市人防办,由综合科汇总统计;
3.2019年12月31日前,市人防办将市本级人防办巡视巡查整改不到位问题清单、各县(市、区)人防办人防办巡视巡查整改不到位问题清单分别报省办。
附件6
(单位)2017年以来审计检查整改不到位问题清单
序号 |
事项 |
审计/财政检查 |
反馈问题数量 |
存在的主要(重大)问题内容 |
整改落实不到位情况 |
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原因 |
因审计检查处理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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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 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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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
说明:1.2019年12月25日前,各县(市、区)人防办审计检查整改不到位问题清单加盖公章后报市人防办,由综合科汇总统计;
3.2019年12月31日前,市人防办将市本级人防办审计检查整改不到位问题清单、各县(市、区)人防办人防办审计检查整
改不到位问题清单分别报省办。
附件7
乐山市人防系统“三大执纪监督行动”联络信息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各县市区人防办负责人 |
各县市区人防办工作人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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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联系方式 |
姓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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